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04210830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兰西路公交停保场站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高新发改备〔2021〕61号(泰高新发改备[202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鑫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梅兰西路公交停保场站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梅兰西路113号,泰州客运集团梅兰西路停保场站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泰州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经济开发区明珠街道新建村境内(泰州客运集团梅兰西路停保场站)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物屋顶共37000㎡上铺设光伏组件,建设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5MWp。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643万kWh,所发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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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收到预付款保函和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30%的预付款;钢结构安装结束后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40%,组件到货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75%,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经双方确认的结算送审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5%,双方确认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付款前须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一级] 资格;
3.3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 日 15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6 日 15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鑫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恒景国际C23栋13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善存 电 话:18252616668 代理机构: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C21三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吉意 电 话:0523-86889338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042108300001-BD-001 |
梅兰西路公交停保场站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 |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 |
1995.28 |
9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