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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大道西延(凤翔路-惠洲大道)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1-12-0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325
导读

政和大道西延(凤翔路-惠洲大道)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政和大道西延(凤翔路-惠洲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名称)一期(堰桥港桥?石洲路、惠澄大道?惠洲大道)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大道西延(凤翔路-惠洲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政和大道西延(凤翔路─惠洲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变更政和大道西延(凤翔路─惠洲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名称的批复惠行审投[2020]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惠山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起自凤翔路,终于惠洲大道
2.1.2建设规模:政和大道西延(凤翔路~惠洲大道)新建工程一期(堰桥港桥?石洲路、惠澄大道?惠洲大道)工程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堰桥街道、洛社镇,起点位于堰桥港桥西,桩号为K0+870.000,向西延伸,与惠育路、金惠路、沪宁高速、风能路、风泽路、惠暨大道、锡澄运河、石洲路、惠澄大道、新长铁路、石前路相交后终于惠洲大道,终点桩号为K7+495.261,路线全长约5.32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总宽度控制为26-70米,桥梁最大单跨跨度≥150米。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管线、照明、绿化景观、海绵城市,以及所涉及的电力、轨道、水运相关配套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190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1月20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1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17:30
2.1.5其他:
2.1.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施工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1)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报批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后续服务、以及验收工作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桥梁、交通、管线、照明、绿化景观、海绵城市,以及所涉及的电力、轨道、水运相关配套工程等设计。 (2)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管线工程、管线保护、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标志、标线、智能化、交通导改等)、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以及所涉及的电力、轨道、水运相关配套等工程。 (3)采购部分内容包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用)≥13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V7.0 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业绩的有效期为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建安工程费用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用)≥13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V7.0 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业绩的有效期为五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建安工程费用以设计合同中所载的金额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用)≥13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V7.0 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业绩的有效期为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建安工程费用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单位提供的业绩均为有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年12月0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12月0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1年09月0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2日9:00时至2021年12月07日9: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05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大楼3楼)开标四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惠山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中惠大道1777号奥凯城市广场7?1206室(城铁惠山站区)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顾敏杰
联系人:
张伟刚、周雪峰、程鸿晴
电话:
0510-83380393
电话:
0510-88203985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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