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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镇绿化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2021-12-0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342
导读

阳江镇绿化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江镇绿化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以 (高行审建投[2021]3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性资金:2086.1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86.12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性资金:2086.1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86.12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高淳区阳江镇西部干线两侧镇域范围内
2.1.2工程规模: 拟对保城村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10000 m2,西部干线(永丰路沧杨线段)沿线路域环境提升,全长2000m,面积约9000 m2。本项目建设内容拟实施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18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年02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负责本项目从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如下: 设计:设计包括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 施工:拟对保城村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10000 m2,西部干线(永丰路沧杨线段)沿线路域环境提升,全长2000m,面积约9000m2。本项目建设内容拟实施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工程。
2.3工程总承包类型: 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或景观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或景观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000万元或景观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①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注: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它条件: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6月至2021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6月-2021年1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3.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2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1.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2.设计管理方案: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注:(1)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2) 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3)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6月-2021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10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6、本项目不采用未中标方案也不提供设计补偿。

8.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本项目最高限价1774.78万元【其中设计费50万元,施工费 1567.98万元,暂列金156.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9、 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10、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

8.1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价格因素(权重10%)

报价优惠程度合理性,以所有定标候选人商务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与基准价偏离幅度越小的排序越优;若报价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幅度相等的,则报价低的排序优于报价高的排序。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2)体系认证(权重30%)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满足的排序分为5分,满足两项的排序分为4分,满足一项的排序分为3分,全部不满足排序分为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上传至定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仅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评分。)

(3)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30%)

按2020年资产负债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资产负债率≤50%的得5分,50%<资产负债率≤55%的得4分,55%<资产负债率≤60%的得3分,60%<资产负债率≤65%的得2分,65%<资产负债率≤70%的得1分。(提供施工企业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定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计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3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备注:

1、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线上答辩(暗标)形式进行。

2、暗标要求:内容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具体答辩方式定标时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高淳县阳江镇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岭路天淳江南综合物业楼3楼3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吴科 联系人:魏婷
电话:56861121 电话:025-5739158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47768487@qq.com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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