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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指挥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

   2021-12-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1188
导读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指挥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的委托,就其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指挥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所需立体车库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溧审批投许[2020]364号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指挥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

标段名称:

立体车库采购

招标数量:

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详见招标清单

交货时间:

交付使用期为60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30日历天,交货安装30日历天

资金来源:

政府

合同估算价:

30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停车设备系统的制造商,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b、所投品牌制造商资质应满足下列两项要求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具有省级(或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起重机械类型为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c、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8-12-01 至 2021-12-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须提供 2018-12-01 至 2021-12-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二层升降横移类液压后悬式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其他条件:不作要求
(6)信用要求(须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保证充分竞争):
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180.101.234.23:666/jscsomis/iframe/fwjglmy.htm?flag=1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无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12-30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21-12-09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国信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国信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7.3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代理机构: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

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

邮编:

210000

邮编:

210000

联系人:

夏工

联系人:

阮玉婕

电话:

/

电话:

1385158928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965518040@qq.com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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