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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绿化工程采购公告

   2021-12-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85
导读

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绿化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绿化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或邮箱29641367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29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我方接受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丹正采标(2021)商字第09号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05152

3.项目名称: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绿化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34585

6.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土方回填、场地平整、绿化种植等,总面积约12000m2(景观雕塑基础14个)。

7.合同履行期限:2022115日至202235,共5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5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本项目为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绿化工程,归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其法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应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⑴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⑶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1216日至202112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3.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296413671@qq.com报名。

4.联系人:吕嘉鹏       联系电话:0511-86578332

5.需携带的相关手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邮箱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为300元整。

注:

(1)没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29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开启

时间:20211229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金。

2.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投标文件(外地企业尽量采用邮寄方式),即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投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须持健康码绿码)。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各省地区风险等级划分,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需遵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定盛

联系方式:1377534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项目联系人:吕嘉鹏

联系方式:0511-86578332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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