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1年交通安保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经开区2021年交通安保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淮管(发改)审发【202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经开区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经开区2021年交通安保设施工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道路中央隔离栏杆约23.4KM、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防护栏约6.6KM;其中,在深圳路(南京路-开福路段)建设道路中央隔离栏杆约10KM、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约1KM,在珠海路(灵秀路-城东路段)建设道路中央隔离栏杆约2.8KM、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约5.6KM,在安澜路(徐杨路-枚皋路)建设道路中央隔离栏杆约0.8KM,在飞耀路(深圳路-徐杨路段)建设道路中央隔离栏杆约3.8KM,徐杨路(宁连路-G233段)建设道路中央隔离栏杆约6KM;在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加装标识标牌。(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4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月 10 日,竣工日期: 2022年2月25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经开区2021年交通安保设施工程,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 2019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年 12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1 年 9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8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EpointWeb/;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31日 9 时 30 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R 合理低价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
地 址: |
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 |
邮 编: |
223001 |
邮 编: |
223001 |
联 系 人: |
孙主任 刘主任 |
联 系 人: |
张丹丹 |
电 话: |
0517-83709980 |
电 话: |
1586171320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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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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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