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咸政交发〔2021〕158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咸政交发〔2021〕158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兴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平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 ;
2.2 工程规模: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阜寨千佛村与苟段路相接,途经李王家村、杨北村、仪空村、马村、北张村、金郭、任家巷、孙村、终点位于丰仪镇郭公寺村与现有通村水泥路相接,长度10.329公里,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6.5米,路面满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公路-Ⅱ级,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投资总额:41542053.00元,其中建安费为28470824.00元 ;
2.3 项目投资总额:41542053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施工 | 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 | K0+000-K10+329 | 路基、路面(不包括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原材料采购、拌和、运输等内容)、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施工 | 365 | |
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 K0+000一K10+329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原材料采购、拌和、运输等内容 | 365 |
2.5 其他:本次招标范围为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独立完成四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累计长度不少于30公里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且符合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
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销售) 资 质、 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独立完成3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加工销售或30公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总包施工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且符合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2月27日 08时00分 至2022年01月01日 17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12时至14时休息),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100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咸阳市区委托人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咸阳市区以外委托人可采取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8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2年01月18日 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sxggzyjy.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平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兴渝路51号 | 地址: | 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王晶 |
电话: | 029-38822162 | 电话: | 029-3801688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61001635308052507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