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 11点12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111052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公告
预算金额:3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告原文已上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至 2022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1点12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
联系方式:周洋 0517-8363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方式:王璨 0517-83638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诗仪
电 话: 0517-83638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