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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丁桃路)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2-06-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19
导读

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丁桃路)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丁桃路)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函[2022]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298.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298.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2.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西起江北大道,东至天华北路。
2.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丁桃路)项目,道路西起江北大道,东至天华北路,全长约665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其中排水管径最大1500mm。本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2.5设计合同估算价:82.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084.07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丁桃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报批及所有专项设计及报批。具体包括:道路工程、管线综合、单项管线专项设计、景观绿化、交通信号、标识标线及路灯并杆工程、公共配套设施、交通评价、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节能专项设计、工程投资预算及各设计工作的报批。相关设计要求满足现行规范、规程、规划审批要求及江北新区道路设计相关规定。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勘察范围: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2.7设计服务期: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6-29 09:30:00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6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6分)

2019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总投资或建安费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满分6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道路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道路设计。(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排水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排水设计。(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管线综合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管线综合设计。(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景观绿化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景观绿化设计。(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7)勘察范围、勘察内容: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贴合项目需求。(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质量保障措施: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保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得力。(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经济分析:投资估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且相对准确。(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设计进度保障措施:对项目设计的进度保障措施是否可靠进行评定。(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后续服务: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4.2勘察专业人员2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2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4.3测绘人员2名: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2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4.4道路专业人员2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4.5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园林绿化人员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中无法反应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奖项:企业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得1分/个。(奖项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奖项限评两个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 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终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6月9日17时28分到 2022年6月16日17时28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2月-2022年05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8.1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科一路2-2号新居大厦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层1308室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李智 联系人:姜一帆
电话:025-58641272 电话:83278553、13952064597
传真:无 传真:83278558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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