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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2-07-1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122
导读

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监理项目SZX-TZD-JL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 已由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沭发基【2022】69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监理招标涉及十周线起点位于与官塘线交叉处,向东延伸至周集周淮路后折向南,止于周集大桥北桥头处,路线长约14.279km;西延线起于现状南北向水泥路,止于十周线,路线长约0.442km;南延线起于十周线,止于S329,路线长约0.209km;道路改造总长约14.929km。按二级公路标准改造,含路基、路面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等;工程投资总额约8744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的1.45%。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即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监理项目SZX-TZD-JL,招标范围如下:工程概况内路基、路面、桥梁、绿化、雨污水、安全防护及其他附属等工程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实际监理服务期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期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监理的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监理费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监理费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监理费总额的20%;余款在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且工程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无监理缺陷责任30日内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一次性付清(无息)。注:因施工工期顺延导致监理服务期增加的,监理费不予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须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指所监施工项目为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单项合同监理费8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自2017年1月1日(含)(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须在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注:a.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指所监施工项目为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单项合同监理费8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b.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c.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 3 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5)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投标人须将证明原件或查询结果打印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注: 如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需将相关文件规定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列入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交通局大楼 6 楼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联系人:徐一铭 联系人:叶苏云

电话:18360862396 电话:15370538567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开始时间,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时间为项目的开标时间。

8.6 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保证金子账户(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2 年7月13日 9:00至2022 年7月20日 17:30

(6)开标时间为 2022 年8月2日 9:30 。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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