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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新建教学楼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2-07-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41
导读

孔望山景区提档升级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新建教学楼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行审经[2022]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南县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新建教学楼工程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积为560平方米,建设主体为1幢地上3层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650平方米,配套建设隔音、消防、给排水、暖通空调等设施等。

2.1.3控制价:3956279.97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高于控制价无效。

2.1.4工期要求:1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新建教学楼工程土建(含桩),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苏建规字【2017】1 号、连建发【2021】338 号、连建发【2021】336 号、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被上述文件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投标。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6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8月08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自行上传至网络投标平台。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可能发生调整,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6.1营业执照;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01至2022年06月),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6~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以抽签方式确定。

投标报价:满分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评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实验小学

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新东路3#

联 系 人:封主任

电 话:159051326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六楼东侧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7768484344

2022年07月27日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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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孙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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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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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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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均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

朱家旺

051885861319

张海南

4009980000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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