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湾配套设施用房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备案证(张家港湾配套设施用房)2205-320552-89-01-42438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张家港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张家港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湾配套设施用房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永兴村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用房建设及装修、基础设施完善、景观绿化提升等项目。新建面积约5500平方米,改建面积约4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桩基、土建(含安装)、装饰、钢结构、消防、室外配套等施工全过程现场管理,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用房建设及装修、基础设施完善、新建面积约5500 平方米,改建面积约 4000 平方米。施工合同估算价:5080 万元。监理费:60 万元
2.4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E3205820330001040001003 | 张家港湾配套设施用房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监理 | 桩基、土建、装饰、钢结构、消防、室外配套等施工全过程现场管理,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用房建设及装修、基础设施完善、新建面积约5500平方米,改建面积约4000平方米。施工合同估算价:5080万元。监理费:60万元 | 60.0 | 24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房屋建筑工程,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8月05日8时30分至2022年08月25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y.zjgzhcs.com/TPBidder;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5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6.2 1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 )、请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张家港频道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张家港频道诚信库入库的投标 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要求、配置等满足招标文件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第 35 号文的规定; (5)项目总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应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b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根据苏信用办【 2018 】 2 3 号文,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根据苏建函建【 2020 】 40 号文《关于做 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作的通知》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002/f855eb1a47b24d17bc2878a8554dde71. shtml 。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个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5 )、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6 )、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张家港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德积 |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
邮 编: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吴涵其 |
联 系 人:杨梅玉 |
电 话:0512-58322238 |
电 话:0512-58358805 |
传 真: |
传 真:0512-58116115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11111c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