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栾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利陶 0311-8550326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静 0311-89846680
采购预算金额:6753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城区4条规划路道路管网、裕祥路道路工程和5个片区小街小巷路面硬化
城区4条规划路道路管网工程:裕祥路(太行大街-新开大街)道路工程、龙威街北延(宏远路-栾武路)道路管网工程、星桥路(太行大街-石栾大街)道路管网工程、李治街(向阳路-出水口)道路管网改造工程、冶河新市镇回迁区基础设施建设-朝阳路(308国道-朝中街)道路管网工程。
城区5个片区城区小街巷路面硬化工程:太行大街东侧农机局片区、王家庄原冷冻厂片区、新开街及龙威街北关片区、中心路南侧西关片区、李治街东关片区,面积共计65000平方米。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近1年的养老保险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其他要求:注:(1)本项目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公办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