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第五净水厂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天府新区第五净水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107-510164-04-01-696326】FGQB-0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府成环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7-510164-04-01-696326】FGQB-01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红碑村5组 ;
2.2项目规模:新建一座全地下式净水厂(土建规模为6万吨/日,设备安装规模为3万吨/日),地面根据规划适度配建配套设施等(其中配套地上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项目采用成熟、先进、主流的“五段巴顿甫+磁混凝沉淀+反硝化滤池+活性炭(焦)滤池”工艺。出水主要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标准(TN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标准》(DB51/2311-2016)。
2.3计划总工期:67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5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2.4.1设计工作:本建设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工作, 正式用电施工图设计除外;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相关的土建、安装、工艺、装饰、地基处理、BIM设计(包含设计、施工和运维阶段)、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三同时”设计专篇、智能化系统、防雷、抗震、照明工程及后期服务等;配套工程包含道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2.4.2施工工作:除招标人另行委托工作外,投标人应完成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艺、装饰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已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为5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为PPP合同,以工程费或工程建设费为准;若为EPC总承包合同,以合同金额扣除勘察设计费后的工程费或工程建设费为准;若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合同,以合同金额扣除设计费的工程费或工程建设费为准);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7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年01月01日以来,单个(期)项目工程费或工程建设费为5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含施工图设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年01月0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为5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为PPP合同,以工程费或工程建设费为准;若为EPC总承包合同,以合同金额扣除勘察设计费后的工程费或工程建设费为准;若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合同,以合同金额扣除设计费的工程费或工程建设费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和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6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ggzyjy.sc.gov.cn/、http://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G座22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028-61528024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A区2201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028-63066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