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桥镇红旗河通行条件改善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头桥镇红旗河通行条件改善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10月20日 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SJY-202201
2、项目名称:头桥镇红旗河通行条件改善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200.7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新建扬州市头桥镇红平村桥梁工程,桥梁全长27.04米,为单跨简支梁桥,上部结构为1×20米长预制空心梁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台。桥梁宽度为11.5米,其桥面组成为2.0m(人行道)+7.5m(机动车道)+2.0m(人行道)=11.5m。
6、工期:67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2年10月25日进场施工,2022年12月31日完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至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2年6月至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zcfg/gjfg/201608/t20160824_93179.htm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项目经理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年 10月10日至 2022年 10月14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磋商当天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0月20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B218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 年 10 月 20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B218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集中勘查: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于2022年10月14日下午5:00前按要求回复(邮箱:434729251@qq.com,备注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和《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开标当日交付原件)。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朝阳街与红星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联系方式:0514-87268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联系方式: 0514-87623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工
电 话: 1826239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