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道G353线白沙至合江界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审 【2022】275号 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为2210-500116-04-01-412223.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津区津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区财政统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津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工可、勘测、初设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全长约19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双向2车道,拟按一级公路标准升级改造 ,双向四车道,沥清混凝土路面。
2.3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约16亿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约742万元
2.4 招标范围: 勘察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本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主要含项目初测 、 初步勘察(含水文地质勘察)、周边环境调查等,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勘察交底服务及在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可、初步设计及概算、 配合相关行政审批 等。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总工期:180日历天。每阶段工作完成,设计单位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工可报告初稿并提交评审,工可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可的修改、完善并提交正式报告。
2.工可审批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并提交评审;初勘、初设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初设的修改、完善,并提交正式初步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2.7 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甲级 。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 甲级资质 、 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I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甲级。
②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公路行业甲级。
③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公路专业甲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R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 。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津通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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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江津区鼎山大道706号交通综合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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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联系人: |
吴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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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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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2260 | 邮编: | 401120 |
联系电话: | 13638399555 | 联系电话: | 18716415581 |
传真: | 传真: | 023-675161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