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CG2022-GC-0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人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香坊区哈平路、哈平四道街、动源街、动源四道街合围地段。
2.3建设规模:02地块建筑面积约19.18万平米。
2.4招标范围:完成乐安小区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以及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地下停车场系统、楼宇对讲系统、梯控系统、门禁系统、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机房及装修、不间断电源系统、室外综合管网及相关弱电预留预埋等及弱电主管道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保修等全部内容、电话、网络宽带工程、手机信号覆盖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信号开通、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2023年4月1日-2023年9 月30日,共18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工程实施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份),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5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不少于1项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佐证材料,近三年时间以施工合同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注:2019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3.12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相关记录,提供承诺书
4. 领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休息)。地点:邮箱递交材料。
4.2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邮箱递交资料,线上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照4.4要求的顺序做成1个pdf文件,上传至taida004@163.com,并在上班时间致电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将发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5)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仅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7)公告3.4要求的信誉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提供提供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
(9)满足3.5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10)满足3.6条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群力星光耀二期 B座25层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暂为线下开标,投标人需现场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如因疫情原因不能线下开标,以代理公司通知为准。
7.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9时00分。
8. 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23-7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451-51179775
邮 箱:lcjtzbcgb@163.com
代理机构: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1898·A4栋1 单元 28 层2801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646222797
邮 箱:taida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