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梁平区职教中心新城校区建设项目 已由 重庆市 梁平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 梁平 发改发 〔202 2 〕 3 52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法人自筹 , 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造价全过程控制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梁平区双桂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约25.6公顷(约380亩),总建筑面积约14.8万㎡,新建教学用房、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及相关设施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75351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2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梁平区职教中心新城校区建设项目 的施工过程跟踪、竣工结算等阶段的 审核 咨询服务,对工程管理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对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进行咨询等的全过程跟踪 审核 服务。 审核 咨询人应严格按照工程管理、 审核 咨询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结算审核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全过程跟踪 审核 工作;检查工程建设成本管理全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记录跟踪审核工程日志,按时报送跟踪审核工程月报、工程季报、工程年报;完成该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出具初审报告;收集整理项目所有工程资料,达到国家 审计 要求,并配合完成国家审计;配合业主完成本项目的其他相关工作。过程中现场工程量收方及签证单确认,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成本建议,工程变更测算及审核,工程变更、技术方案经济性比较,建立变更台账,材料认质认价,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工程进度审核并出具进度审核报告,完工后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完成全过程 跟踪审核 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 。
2.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工程款支付 完成为止 。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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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东路8号新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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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余松西路155号1幢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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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蕴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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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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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53229800 | 联系电话: | 023-67265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