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大道南预留地剩余地块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和谐大道南预留地剩余地块硬化工程 已经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建设资金已 100%落实到位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 和谐大道南预留地剩余地块硬化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20-36663285
建设单位: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020-66341719、13265019915
三、建设地点: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厂区内
四、项目概况:沥青混凝土道路约4559平方米,470米路平石、联锁块地面约16400平方米,水泥石屑稳定层约21100平方米、土方外运。具体详见设计图纸,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名称: 和谐大道南预留地剩余地块硬化工程 。
2.招标内容、规模: 沥青混凝土道路约4559平方米,470路平石、联锁块地面约16400平方米,水泥石屑稳定层约21100平方米、土方外运。具体详见设计图纸,以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802818.61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188225.74 元,暂列金为 240000 元;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安全文明施工费为非竞争性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金额与招标文件公布的金额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暂列金为为非竞争性费用,由建设单位进行支配,报价金额与招标文件公布的金额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工期:85日历天 。
六、承包方式:
采用施工图纸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按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标后除约定的情况外,不予调整),并且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取证等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相关工作及检测费用。
七、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每日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1)因疫情管控要求,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应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郭工 、13265019915。
(2)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核实单位是否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购买文件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或将盖章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362229215@qq.com,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2.潜在投标人可从2022年12月9日上午9:30起至2022年12月15日下午16:00,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进行网上注册(https://www.gdebidding.com/zczn/33210.jhtml)(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020-61857650或020-66341904,朱小姐或易小姐);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缴费及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人须同时完成下述要求,才能成为项目投标人,否则只完成其中一步骤,不具有投标资格。
(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登记表;(2)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购买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接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分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2.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分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九、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 5 万元
2.投标担保缴纳形式:银行转帐或投标保函
3.投标担保缴纳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十、资格审查方式:
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7)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在职职工。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注: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十二、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十三、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20-36663285
十四、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启航路18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
照大厦5楼
邮编:/ 邮编: 510045
联系人:闫工 联系人: 郭工
电话:020-36663285 电话: 020-66341719、1326501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