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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消防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1-3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18
导读

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消防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消防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1-31 至 2023-02-07
撰写单位: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刘景艳
  
(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消防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消防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500-03799
项目名称: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消防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0,000.00
最高限价(元):4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消防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所属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体育馆消防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市博物馆建筑面积0.8万平(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1)、市图书馆建筑面积1万平(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2号)、市体育馆建筑面积3.3万平(本溪市明山区滨河路999号)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消防控制室24小时监控值班等服务工作。

三、服务工作内容

1、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需由具有消防专业技术资质人员每月定期2次到三个馆巡视巡察,对馆内外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维修。对重大维修项目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意见和建议。

2、消防控制室值班员需要全年365天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员必须持有经省消防部门考试认证发放的消防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值班员负责三个馆内消防部位定时定点巡视巡查。消防值班员人数需3个馆,每个馆6人,共计18名。

3、对三个馆员工每年各进行2次消防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

4、投标人与原三个馆消防保安部门做好工作交接,不得出现空岗现象。

四、服务期限:一年(1+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二年服务期)。

五、消防服务管理绩效考核

1、为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合同,确保消防服务满足甲方需求,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中心服务保障部是消防服务管理绩效考核的对口部门,每月25日开始对中标方消防服务的工作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和考核。甲方根据满意度调查中扣分项目,向中标方发出《月(年)度考核成绩通知书》并执行考评,同时向中标方发送《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要求中标方整改。

2、甲方对消防服务管理工作的评价主要采用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质量评价和书面评价等几种方式,其中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结果直接与考核挂钩。

3、中标方每年12月20日前对本年度工作质量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自我评价结果甲方申报;甲方每年底对消防服务的工作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和年终考核,并根据全年的情况进行调整或确认。

六、其他要求

1.必须保证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值班员工稳定,消防值班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

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 全部消防值班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中标签订合同后约定绩效考核合格后按月结算,每月末中标方出具正规发票,招标方转账支付。

4.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差,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履行合同期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及机构重大调整造成采购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可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7.未尽事宜,如有遗漏甲方有权补充及变更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二年服务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 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在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35号
联系方式: 024-42209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024-47264270
邮箱地址: 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24-47264270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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