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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院(康平院区)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2-0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13
导读

康复医院(康平院区)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复医院(康平院区)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02 至 2023-02-09
撰写单位: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建
  
(康复医院(康平院区)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康复医院(康平院区)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69325
项目名称:康复医院(康平院区)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1

服务内容:康复医院(康平院区)通勤车辆服务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一、车辆及通勤线路要求

★1、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康复医院(康平院区)职工通勤用车需要2台,一台50座及以上车辆、一台35座及以上车辆,所有车辆必须为供应商单位自有车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行驶证。服务天数:50座及以上车辆为每个工作日,35座及以上为工作日加周六,具体以实际为准。

★2、通勤线路如下:

(1)早7时,需一辆大巴车 (核定载客50人及以上)及一辆大巴车(核定载客35人及以上) 由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0号(以下简称医院本部)指定地点出发,乘坐通勤车辆前往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康复医院(康平院区),地址沈阳市康平县滨湖三街10号楼、12号楼(以下简称康复医院(康平院区)),预计9时到达并开展工作;

(2)9时30分,下夜班人员乘坐大巴车(核定载客35人及以上)自康复医院(康平院区)返回医院本部,预计11时30分到达;

(3)13时30分二线值班人员及夜班人员乘坐大巴车(核定载客35人及以上)由医院本部前往康复医院(康平院区),预计下午15时30分到达;

(4)16时,两台大巴车自康复医院(康平院区)返回医院本部,预计18时到达医院本部。

(5)以上各时段的出发及到达时间不得延误(因雨雪天气或者其他客观原因除外),否则每次扣减租车费用500元,在每月结算金额中予以扣除。如一个月出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合同违约责任。

(6)如供应商拟投入的车辆为电动车,甲方不提供充电场所及设施,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不得以充电为理由,延误出发及到达时间。

★3、通勤路线全程高速,入口沈阳市三台子高速口出口康平高速口,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重新核定通勤站点及线路。

二、服务要求

★1、运营车辆需遵守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转包,不得随意调换车辆。

★2、供应商承担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年检、燃料费、高速费、违章罚款、车辆全险(司乘人员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及驾驶员工资等因车辆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车辆保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所运行车辆如因发生交通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车辆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罚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运行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必须采取补救措施,职工可另租车到达目的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每天发车前应提前做好班车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和车况,提供的车辆要求是空调客车,冬暖夏凉。车辆空调冷暖风和电器设备系统良好运转,避免因车辆故障延误发车情况出现。应按班车时刻表准点行驶;因雨雪天气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造成车辆无法按照原定路线行驶时,要听从医院本部安排,并不得增加费用。因修理、检验或其他原因需更新替换的车辆,必须达到原有车辆等级,遇特殊原因不能发车,要有应急措施,需提前安排好应急车辆。

★5、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座位责任险等强险与商业保险齐备,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保险单。

★6、因工作人员数量每年都在变化,采购人有随时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车型的权利,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

7、除通勤要求车辆,供应商每种车型应提供两台备用车辆,供采购方特殊情况使用调度,并配备24小时调度员。

★8、大型活动需要供应商提供额外车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三、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具有A大型客车驾驶证,并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驾驶安全事故。符合道路运输客运相关资质要求。驾驶员应相对固定,如果因服务不满意等原因提出更换驾驶员,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更换,且更换后的驾驶员同样符合本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3年2月份至2024年2月份,具体日期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0号
联系方式: 王轶鸣024-86803333-8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024-23883380-8160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建、宋盈达、曲钽
电  话: 024-23883380-8160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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