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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高龙先行培育村发包公告

   2023-02-0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40
导读

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高龙先行培育村发包公告

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高龙先行培育村

1.标题: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高龙先行培育村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3.发包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高龙先行培育村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4496

6.建设地点:嵊州市金庭镇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2183336.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其中,暂列金额:95383.78元不下浮)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高龙先行培育村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5个月(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嵊州市本地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报名人随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1)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让利率为5%(含)-15%(含),步长0.2%。 (2)各竞包单位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竞包文件扫描件(发送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发送到电子邮箱495689624@qq.com 。 (3)决包: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不再放入摇号箱内,3个下浮率中最大的下浮率即为中包下浮率,并填写在下浮率登记表中,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当众公布。 (4)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 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报名时间:2023年02月07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二路5号天池创业园1号楼4楼404。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43000元(大写:肆万叁仟元整)或年度保证金,未交年度保证金的报名单位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逾期缴纳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并在缴存竞包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二路5号天池创业园1号楼4楼404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嵊州东城支行,银行账号:1211026109200133323。未中包的投标人的竞包保证金将在中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年度保证金的单位除外。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支付时间:中包价的2% ;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二路5号天池创业园1号楼4楼(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由于疫情的原因本项目暂不邀请竞包人现场提交竞包文件及参观发包,发包过程将采用钉钉直播形式发包;并全程录像。请投标单位开标前一天加入钉钉直播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竞包文件扫描件(发送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发送到电子邮箱495689624@qq.com,竞包文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纸质竞包文件三份。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 邢主任 联系电话:15167559066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珍珍 联系电话:13858575126

21.其他要求: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若发包公告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内容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3日

发包人:嵊州市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2/3 0:00:00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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