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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室外附属改造工程

   2023-02-0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88
导读

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室外附属改造工程

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室外附属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室外附属改造工程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1〕5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竹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853.97平方米,主要建设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管网、绿化等附属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37504.01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室外附属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6853.97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2237504.01元(含暂列金1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4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9.99%)。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2月16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仅限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采用此形式提交);②电子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

地址:南靖县靖城镇319国道86公里处,邮编:3636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661127,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竹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高新区南星村606-11号2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461304020@qq.com

电话:18050678600、18006066768,传真:/

联系人: 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596-7853991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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