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重庆市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以 渝两江经审[2022]25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两江长兴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重庆两江长兴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水竹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建设2x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主要建设2台套50MW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2台套2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2台余热锅炉、3台20t/h燃气锅炉、升压站、锅炉补给水车间、调压站、机力塔、制冷站及辅助配套设施等。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50MW。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10982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59767万元。
2.4 招标范围: 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建设2×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抽凝式发电机组,3台20T/H燃气锅炉,以及相关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包括自初勘起,至两套联合循环机组投入商业运行、通过达标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消缺责任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能源站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勘察、设计(含初设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和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含实验设备及分析仪器)的采购供货、设备监造、催交、运输及贮存、保管、施工、项目管理、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168小时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竣工验收、培训,最终交付商业运行,并提供售后服务、协调、配合、档案资料编辑(含竣工图编制)、移交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温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并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职业健康、排污许可、水保、环保、特种设备、消防、防雷接地、档案、并网许可、电网调度接口等专项验收、检查、评估、评价、取证等工作,负责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
2.5 工期要求: 2023年11月30日24时前化水制出合格除盐水;2023年12月20日24时前燃气锅炉、升压站(变电站)投运;2024年 5月31日24时前1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通过“168 h 试运”,2024年8月31日24时前2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通过“168 h 试运”。
2.6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5)项条件:
( 1 ) 投标人 应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专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勘察专业 乙级(同时包括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三项资质)及以上 资质 。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个单机规模40MW级及以上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招标人: | 重庆两江长兴热力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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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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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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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孝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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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邝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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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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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83159950 | 联系电话: | 188838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