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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沂高新区沭东花园三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3-02-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14
导读

锡沂高新区沭东花园三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锡沂高新区沭东花园三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锡沂高新区沭东花园三期工程 已由 锡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锡沂 投资核[202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沂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锡沂高新区沭东花园三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锡沂高新区,徐海路北侧、新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406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2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26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630平方米,7栋27层、4栋6层住宅,1栋2层商业用房,1栋2层社区服务中心及1层配电房组成,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土建、供排水、电气安装、消防系统、室外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49982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10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10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965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工程所有物资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锡沂高新区沭东花园三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弱电等)以及项目供配电工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 设计 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并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壹 级注册建筑师或 壹 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 建筑工程专业 ) ,或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19年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只须提供合同)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面积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江苏”[网址: http://credit.jiangsu.gov.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本条只对联合体牵头方要求)。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10009266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

6 .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0516) 8160 0783

1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沂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北京东路10-2号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层

邮 编:221400 邮 编:221000

联系 人:赵路联 系 人:张美玲

电 话: 0516-68801751电 话:0516-83836677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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