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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织机械产业园市政道路(支路二)

   2023-04-11 319
导读

针织机械产业园市政道路(支路二)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针织机械产业园市政道路(支路二)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23]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路线西起漳州永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大门口,东至康下路,道路全长471.8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双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时。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接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造价1000万元 <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人民币3579294.14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9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⑥为防止人员聚集,防控期间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2日09:00:00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4月23日 16:00:00前(指到账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24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邮编:363801

电子邮箱:/

电话:15260593731,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303-305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2161156,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39号、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

联系电话:0596-7362231、0596-73617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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