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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交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2023-05-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718
导读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交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2024年交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2024年交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RCAB-2023JAWH1~2 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主线里程约 188 公里,匝道里程约 212km,包含互通23个,枢纽8个。为持续做好高速公路交通附属安全设施的维修、增设等工作,拟实施苏州绕城2023年-2024年交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根据区位特点,本项目拟分两个标段实施:

RCAB-2023JAWH1标段:主要涉及 S58、G1521、S17、S26 (上海)路段的交安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对标段内主线及匝道、支线上跨、收费站、服务区等损坏的交安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增设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

RCAB-2023JAWH2 标段:要涉及 S48、G1521、S17、S81路段的交安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对标段内主线及匝道、支线上跨、收费站、服务区等损坏的交安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增设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中显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须包含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 “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厅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6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注:若在高速公路综合养护项目中包含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的,应在投标报表表5项目简介中显示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合同金额,日期以该表中“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负责人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拟投入本项目的 项目总工须 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 2023年2月~2023年4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合同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 苏州南环东路 1号公共交通指挥中心南楼

  人:朱宇昕

联系电话: 0512-67600770-34301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 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人:韩乐、 庄亦农、 张立新

 话: 0512-67629433-8015

E-mail: szjtsws@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  19  13  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  19  1 4  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 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 提醒: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 窗体顶端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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