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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经十路(兴隆山大道-纬四路)道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2023-06-2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34
导读

榆中县经十路(兴隆山大道-纬四路)道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榆中县经十路(兴隆山大道-纬四路)道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榆中县经十路(兴隆山大道-纬四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18】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榆中县经十路(兴隆山大道-纬四路)道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3、建设地点:位于榆中县城,道路南起兴隆山大道,北至纬四路。


4、建设规模及内容:榆中县经十路(兴隆山大道-纬四路)道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384.012m,红线宽度为45m,道路断面为两块板断面,车行道为双向6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建设内容:道路、交通、给水、雨水、污水、绿化、照明及相关附属工程。


5、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勘察; 二标段:设计。


6、服务周期:


勘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7月26日。


设计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05日。


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详细内容以勘察纲要及要求为准;


二标段: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现场施工配合及技术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8、估算总投资:约3774.52万元。


9、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勘察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6月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8年至 2020 年度或者 2019年至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设计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6月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 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8年至 2020 年度或者 2019年至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9日至 2023年06月14日


2、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


联系人: 魏工


电话:0931-522168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岳进军 魏玉丹


电话:13099183336 19993182806


监督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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