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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第一中学高三宿舍楼电缆线路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420
导读

十堰市第一中学高三宿舍楼电缆线路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第一中学高三宿舍楼电缆线路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FJS-GC-2023-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3-00977

3、项目名称:十堰市第一中学高三宿舍楼电缆线路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万元)

6、最高限价:15(万元)

7、采购需求: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十堰市第一中学高三宿舍楼电缆线路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并验收合格,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具体政策已在纸质采购文件中详细注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提供“企业资质信息”及“企业人员”详情网页截图;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姓名和岗位等信息必须与“一体化平台”中的人员详情注册信息一致;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并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5日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第一中学

地   址:十堰市五堰北街17号

联系方式:0719-8117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400-071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金莉、杨雄、刘娟

电   话:0719-8688078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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