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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院番禺电力科技园(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9-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0
导读

南网能源院番禺电力科技园(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网能源院番禺电力科技园(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440113-04-01-372506)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番禺电力科技园(二期)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网能源院番禺电力科技园(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303-440113-04-01-372506

二、招标单位: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赖工 电话:020-36627551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812237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三、建设地点: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升工业区,番禺大道与光明北路之间,北临莲花大道,东临东星路。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道东星路,番禺大道北与光明北路之间。项目总用地面积25459m2(约38.2亩)。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约112857m2,地上建筑面积约82872m2,地下两层(局部一层)建筑面积约29985m2。其中:A1 地上建筑面积约32558m2,地上22层,建筑高度约103.80m;A2地上建筑面积约20064m2,地上14层,建筑高度约69.00m;A3(含裙楼)地上建筑面积约30250m2,地上4-16层,建筑高度约78.00m。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459(约38.2 亩)。根据地块规划指标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12857m2,地上建筑面积约82872m2,地下两层(局部一层)建筑面积约29985m2。其中:A1 地上建筑面积约32558m2,地上22层,建筑高度约103.80m;A2地上建筑面积约20064m2,地上14层,建筑高度约69.00m;A3(含裙楼)地上建筑面积约30250m2,地上4-16层,建筑高度约78.00m。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1.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桩基(含工序交接预留土方)、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消防、装修、智能化系统、白蚁防治、室外工程(含水、电、燃气、道路接驳)、园林景观工程、绿建节能、泛光照明、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内容的施工、调试、验收,以及质保期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计划工期

8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3.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均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中标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最终质量要求以合同条款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03969837.50元,其中非竞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9904951.72元,暂列金额为22654649.56元,暂估价为7914000.00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4、资金来源:自筹。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5日(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8 月25日00时 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915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开始时间:20239151000(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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