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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优鲜境外生鲜冷链加工项目动力电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09-0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
导读

南洋优鲜境外生鲜冷链加工项目动力电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洋优鲜境外生鲜冷链加工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18-410151-59-03-0415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新南洋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动力电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洋优鲜境外生鲜冷链加工项目动力电配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查验路与富八街东北角。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54亩,总建筑面积约62919平方米。本次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冷库、2#冷库及加工车间、园区供配电及与建设相关的配套供配电工程施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动力电配电工程涵盖接配电系统,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图审,相关报建协助服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企业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等级四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须含2023年06月,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须含2023年06月,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 )”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www.zzhkgggzy.cn )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新南洋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展翔路2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5366280

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20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周女士

电 话:0371-86623881

邮 箱:1162988891@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99628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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