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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勘测定界、权籍调查和零星测绘项目采购公告

   2023-09-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182
导读

日常勘测定界、权籍调查和零星测绘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日常勘测定界、权籍调查和零星测绘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省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0 楼 1003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 09 点 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ZB203223M81248

1.2 项目名称:日常勘测定界、权籍调查和零星测绘项目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 321.6 万元 / 年。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4 限价最高费率: 100% 。

1.5 采购需求:(一)不动产权籍调查 为配合不动产日常登记业务,在登记前需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权籍调查工作涵盖了纯地首次登记、新建房首次登记、区分所有权首次登记及更名登记、遗失补办登记、改变用地条件登记等各种登记类型案件。(二)勘测定界 勘测定界主要包括征(转)用地、供地( 招拍挂 、协议出让等)勘测定界等相关勘测工作。勘测定界作业根据省厅、市局相关技术要求,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数据,结合已有调查成果,形成勘测定界报告、土地分类面积表、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相关材料。(三)零星测绘 为确保权籍调查及勘测定界成果的现势性、准确性,权籍调查及勘测定界工作需开展外业测绘或巡视,及时更新大比例尺地形数据。

1.6 合同履行期限:至所有合同内容履行完毕。

1.7 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 采购活动的项目:

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 商按照 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 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 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 缴纳税收的凭证;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 )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第 2.1 (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  2023  9 月 22 日 17:30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0 楼 1003 室。

3.3 方式:

( 1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登录 e 交易平台主页( https://www.ejy365.com )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进入后台( https://whppm.ejy365.com/ )选择项目参加、下载招标文件。

( 2 )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 且完善 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 3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 4 )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我的项目 - 申请开票”进行操作。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 5 )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e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 400-828-0799 (工作时间: 9:00-11:30 , 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

https://www.ejy365.com/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 :400-828-0799 转 0 。

( 6 )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 纸质招标文件服务费 每套 1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8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4.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1 楼 2 号开标室

4.3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 PDF 扫描件,扫描 件内容 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江苏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6. 2 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请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项目”开标、评标。

6.3 勘察现场:无。

6. 4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   2018  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 传相关 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须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的要求去注册、申请、在线打印,打印时间为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宁财购通  2021  5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 作出 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 作出 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 1200 号

联系人:丁科

联系电话: 13376054703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0 楼 1003 室

联系人:张蓉 唐大维

电话: 025-83316480 025-86639285

邮箱: zhangr@jcec.cn

7.3 监督部门:组织监察科

联系人:谭绪中

电话: 025-52140575

邮箱: 377185982@qq.com

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蓉 唐大维

电 话: 025-83316480 025-86639285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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