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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区桥下空间整治服务采购公告

   2024-04-0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52
导读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区桥下空间整治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区桥下空间整治服务 JSZC-321000-NTGC-C2024-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NTGC-C2024-0010

项目名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区桥下空间整治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区桥下空间整治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0月31日前结合《扬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建设导则》对市区桥梁桥下空间进行摸底排查,并完成整治方案研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2.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6.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受投标人任命,项目负责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受投标人任命,项目负责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9 09:00 - 2024-04-23 09:3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4-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扬州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87329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水绘园风景区商业广场5号8室

联系人:扬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514-87011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

电话:0514-87011906 13815828264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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