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宁河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养护 (项目编号:ZFXJ-2025-06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宁河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养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J-2025-062
项目名称:宁河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养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300 | 300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宁河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养护,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具体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 4.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磋商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的本单位职工,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承诺现场管理工作年限; 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的为本单位职工,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承诺现场管理工作年限。 9.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0日到 2025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705室
方式:(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351286849@qq.com邮箱,并根据邮件回复填写附件“标书领取表”;2)请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标书领取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351286849@qq.com; (3)电汇收款账户信息:①单位名称:天津市中孚行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③开户行账号:12050165500000004329;(4)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5)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6)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华翠公园南门
联系方式:022-69592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中孚行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705室
联系方式:15620612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巨翠芳
电 话:15620612100
天津市中孚行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