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金钟街仁昌路段供热一次管网铺设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TJZDGX2025-14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金钟街仁昌路段供热一次管网铺设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DGX2025-143
项目名称:金钟街仁昌路段供热一次管网铺设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7.3099万元
最高限价:247.309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47.3099 | 247.3099 | 其他安装 | 金钟街仁昌路段供热一次管网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2025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竣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25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项目部人员配备: (1)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施工单位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及津建筑【2012】1091号、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 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到 2025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
方式:线下获取。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获取磋商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北、利津路西
联系方式:022-24392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
联系方式:022-8720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治延
电 话:022-87200516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