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北新东道3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蔺先生 0315-284911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志勇、王昌建 0315-5309616
采购预算金额:58326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建设天然气调质系统一套,建设地点:唐山市。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 :路北区、路南区、高新区、丰润区、开平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a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b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 GC1类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书;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GC1 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业绩要求:自2020年8月1日以来(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氢气管道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公司自2020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氢气管道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设计单位名义参与的)或设计业绩,负责施工的公司自2020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氢气管道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施工单位名义参与的)或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其他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以来(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已完成的氢气管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09-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09-25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0-15 09:00
开标时间:2025-10-15 09:00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室-主持台4
供货时间: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5-2023358
受理质疑电话:1573333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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