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投资[2023]6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蓝田县人民法院,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无。招标人为蓝田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043 平方米,其中法庭业务楼 1013 平方米门房、法警值班室 30 平方米。法庭业务楼主体建筑为两层(局部三层),建筑高度 12.3 米(一层建筑高度 4.2 米,二、三层建筑高度 3.9米),室外高差 0.3 米,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门房为单层建筑,建筑高度3.9米;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蓝田县前卫镇孟吴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12408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标段编号:E6101223506Xgw6WQQ9e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本次招标为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
(5)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申请人不得在全国各类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8)其余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4.资审文件的获取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12月05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12月10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据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鼓励各投标人使用西安市智慧移动交易系统(西安交易APP),下载与使用说明请登录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 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客户端用户操作手册》查看,投标人对西安交易APP存在技术问题或操作问题,请拨打手机APP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如存在技术问题或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支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蓝田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玉泉路10号 | 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2205室 |
联系人: | 李峰 | 联系人: | 魏芳 |
电话: | 029-82732821 | 电话: | 15009291435 |
邮编: | 邮编: | 710061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3607336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