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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企业总部园K05地块研发大楼的招标公告

2021-09-06 12:48142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市企业总部园K05地块研发大楼 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高新项备【2020】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狮山总部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市狮山总部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规划大运路以东、规划马市路以南

规模:本项目装修面积约11091.5平方米,设计合同估算价约为42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7944001002
上市企业总部园K02、K05地块研发大楼装修设计
上市企业总部园K02、K05地块研发大楼装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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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9月06日9:00至2021年09月13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8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设计内容:本项目招标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装修区域内所有电梯厅、门厅、卫生间、公共走廊等主要功能空间,包括顶、地、墙、门、隔墙及灯具的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1年06月至2021年0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1年06月至2021年0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4、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6、本项目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要求,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补偿费: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第二名、第三名未中标单位各自给予0.5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0)89号、苏高新项备(2020)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以此为准) 11、本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0%(以此为准) 1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苏州高新区北至马市路,南至金长路,西至大运路,东至汾湖路(以此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狮山总部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高新区
地 址:
苏州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 幢8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姚美香
联 系 人:
张茂松、张玲
电 话:
0512-68325191
电 话:
0512-65729310
传 真:
传 真:
0512-6516065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wuzhiyuan@jocsz.com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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