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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生态景观带(张謇公园)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1-09-10 13:4613840

南通市海门区沿江生态景观带(张謇公园)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沿江生态景观带(张謇公园)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瀚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江以北、规划广州路以南、自来水厂以东、日新河以西。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971729平方米,其中景观园路面积约12634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5407平方米、建设室外配套面积约99268平方米、水体面积约296054平方米、绿地面积约444657平方米。张謇公园(主要包括景观园路、景观廊架、景观小品、建筑、景观绿化、景观水系、景观配套设施(景观给排水、浇灌、照明)、土方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不含桥梁和市政道路。

2.1.3江堤及江堤保护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需要考虑与之相衔接。

2.1.3预计总投资:约4627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45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

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深度,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图设计需以设计单位自行完成的勘察设计报告并通过勘察设计审图为准。

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沿江生态景观带(张謇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均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满足前述要求的施工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之一;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自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投资额为2.7亿元及以上或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少于55万平方米的景观类设计业绩(含以上相应规模景观类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

(2)自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投资额为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且上述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投资额或用地面积,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项目投资额或用地面积,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3.3.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2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瀚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

地 址

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706室

联系人

潘先生

联 系 人

徐幸

电 话

0513- 69906718

电 话

0513-8267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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