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招租说明 |
01 |
出租人 |
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02 |
所在区域/场地概况 |
区域六:玉溪市江川区的江川大街生活区车库二楼房屋,该房屋为独立房屋;江川大街小区套房,该房屋为独立小区内单元房,已做简单装修。 详见附件一:《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招租商铺及房屋明细表》 |
03 |
出租期限 |
一年起租,租期不超过五年。(出租面积大于等于1500㎡且租金在30万以上的资产,租期可以延长至十年,但承租人需提供大规模装修改造并在短期内难以收回投入的证明材料及申请等。另外,租赁价格采用浮动制,不超过五年确定一次。) |
04 |
装修限制 |
1.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2.承租人装修必须符合消防法规(承租人自行向消防主管部门报批); 3.承租人须事先向出租人报装修方案,经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动工; 4.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和不可拆除部分设施设备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 |
05 |
房屋免租期 |
部分出租商铺(房屋)在成功租赁后给予承租人一定的免租期: (1)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且租赁时间五年及以上,且合同履行满五年,给予3个月的免租期,合同期满次月按照首年租金标准退还3个月租金; (2)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且租赁时间四年,且合同履行满四年,给予2个月的免租期,合同期满次月按照首年租金标准退还2个月租金。 (备注:1.免租期指免除房租的期限;2.免租期内其他费用正常交纳;3.免除租金的金额以首年租金的标准来计算。) |
06 |
招租形式 |
采用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 |
07 |
报名要求 |
1.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2.法人、其他机构和组织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18办公室报名。 |
08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77-2966501 13577764611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877-296602513608776239 |
09 |
报名时间、地点 |
1.报名时间:自发出招租公告之日起至长期,若有第一意向承租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即为从第一意向承租人报名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2.地点: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18室 |
10 |
现场查勘 |
出租人组织现场查勘 |
11 |
现场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12 |
竞价地点 |
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18室 |
13 |
合同签订 |
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签订合同。 2.若承租人逾期不前来办理签订合同和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将取消承租人资格。 |
14 |
费用支付方式 |
承租人按合同要求向出租人提前交清全年应交费用。 |
15 |
其它 |
本次竞价只包含租金。除租金外,承租人还须交纳如下费用: (1)物管费、垃圾清运费详见《玉溪红塔实业公司对外招租商铺及房屋明细表》(附件一)。 (2)水费、电费按实际用量依照供水、供电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收取情况自行缴纳,但由我公司代收代缴的水电费另外收取10%的手续费(具体费用缴纳以合同约定为准)。 (3)清掏费(部分商铺涉及该费用,具体费用缴纳以合同约定为准)。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不愿意作出调整的;(2)承租人经营(使用)范围超过限制的;(3)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4)其他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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