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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库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2-07-06 13:42252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广陵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广发改许可[2022] 3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广陵区谷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市广陵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库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陵区李典镇联桥村旗杆组,东至李典镇与头桥镇界线,北距沿江高等级公路 100

米。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3246.6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扬州市广陵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库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包括桩基、土方、降水、基坑围护、土建、保温、防水、栏杆、门窗、内装饰、外墙涂料、结构、室内外给排水和电气安装、消防系统安装、智能化、机电安装、室内公共部位装修、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室外道路等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42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22 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2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21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

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6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

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

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 其他: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

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3.10.5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

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

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

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

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2 年 7月6日至 2022 年 7月11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7 月 27日 10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 苏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网 ( http://www.jszb.com.cn ) 、 江 苏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广陵区谷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连运路77号东首六楼

邮 编: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李浩章

电 话: 电 话:1801233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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