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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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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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硕苑安置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居配工程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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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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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锦硕苑安置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锦硕苑安置房二期(西地块)工程项目建议书部分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1]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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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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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华友中路与规划道路交叉口东南侧、锦硕苑农民安置房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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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3084平方米,住宅总户数为2023户,小区共有车位2172个。本项目拟新建一座二进十出带4×800kVA的开关站(带配电室);四座4×800kVA的地上配电室,均为地面一层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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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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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10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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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锦硕苑安置房二期工程居配工程内部电气、内部土建、公建配套以及充电桩设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4230平方米,住宅总户数为706户,小区共有车位1258个。本项目拟地上建设一座4*800开关站(二进六出、含配电室),一座4*800配电室,均为地面一层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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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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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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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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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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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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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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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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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的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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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至/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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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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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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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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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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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类或自动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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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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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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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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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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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8日17:00时至2023年03月13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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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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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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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7.0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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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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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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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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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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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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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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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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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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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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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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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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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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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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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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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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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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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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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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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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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朱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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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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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30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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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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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189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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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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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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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189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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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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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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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2407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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