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城区绿道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县城区绿道改造工程 已由 丰县经济发展局 以 丰经发许可【2023】1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丰县城区绿道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邑大道段、中阳大道段、南苑路段、南环路段。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丰邑大道段、中阳大道段、南苑路段、南环路段。总长约8.81km,总设计面积约5.65万㎡;其中:丰邑路段全长约2.8km,面积约1.3万㎡;中阳大道段全长约3.2km,面积约2.1万㎡;南苑路段全长约1.1km,面积约0.69 万㎡;南环路段位于南环路北侧绿地,西起向阳路、东至复兴河西路,全长约1.71km,面积约1.56 万㎡。
2.1.3合同估算价:106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丰邑大道段、中阳大道段、南苑路段、南环路段,总长约8.81km,总设计面积约5.65万㎡;其中:丰邑路段全长约2.8km,面积约1.3万㎡;中阳大道段全长约3.2km,面积约2.1万㎡;南苑路段全长约1.1km,面积约0.69 万㎡;南环路段位于南环路北侧绿地,西起向阳路、东至复兴河西路,全长约1.71km,面积约1.56 万㎡。工程结合复新河绿道,形成中心城区绿道网络体系,串联起栖凤公园、飞龙湖、复新河公园等重要景观资源节点。工程主要包括绿化系统,游径系统、市政设施、服务设施、标识系统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 (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河道绿化、荒山造林除外),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4月4 日至2023年4月25 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9.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徐州云龙区吉田广场E-311室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马辰霄 联 系 人:王斌
电 话:0516-89223806 电 话:0516-6666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