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前进东路与润天大道十字以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围墙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27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ZB-ZC-2021-034
2、项目名称:阎良区前进东路与润天大道十字以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围墙建设工程
3、预算金额:2,063,585.18元
4、最高限价: 2,063,585.18元
5、采购需求: 阎良区前进东路与润天大道十字以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围墙建设工程,1项, 采购预算: 2,063,585.18元, 项目概况: 阎良区前进东路与润天大道十字以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围墙建设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围墙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29 00:00:00 至 2021-08-2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本单位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响应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三个月的缴费凭据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三个月的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要求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发售文件至磋商截止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15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磋商文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获取时间规定节假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派一名委托人现场报名,来时须出具健康证明,到场人员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检查。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27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中小型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人民东路116号
联系人: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经办
电话:029-8620065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冬梅、何易蔚
电 话:029-8956517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