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顺德高新区德望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 ( 项目业主 ) 为 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 顺德高新区德望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项目名称:顺德高新区德望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顺德高新区堤围路以南与以西、顺盈路以北区域以及 3 号涌滨水区域。
2.3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2.70 万平方米(详见用地红线范围图)。其中包括:西区总面积约 3.06 公顷,建设内容包含铺装工程、水面及绿化种植、构筑物及景观设施、照明及监控工程;东区总面积约 5.93 公顷,建设内容包含铺装工程、绿化种植、构筑物及景观设施、照明及监控工程;一二期衔接区域面积约 0.62 公顷,建设内容包含铺装工程、水面及绿化种植、构筑物及景观设施、照明工程;东菱 A 区东侧 3 号河涌区域总面积约 1.96 公顷,建设内容包含铺装工程、水面及绿化种植、景观设施、灌溉及排水系统、照明工程;东菱 B 区南侧区域总面积约 1.13 公顷,建设内容包含水面及绿化种植、灌溉及排水系统、照明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2600.00 万元,其中 暂定建安费约 2323.00 万元。
备注: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所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经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预算金额不得超过暂定建安费 2323.00 万元,否则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限额要求进行设计调整,直至符合要求。
2.4 服务时限要求: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 1 )方案设计 :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及工程估算。
( 2 )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审查完成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 3 )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 4 )由于中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延误了任何一期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支付 5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延误 15 天以上(含 15 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5 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827840.00 元。
2.5.1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若需要)、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园建、绿化、水电结构、海绵城市等)、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及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含相关部门报审、规划报建、概算备案、工程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等)、设计专家评审、后期咨询服务等工作,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上述设计承包范围及具体内容按采购人最终提供给中标人的通知为准。
中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会,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方案设计评审、施工图评审(若有)的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成果文件需单独成册,中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采购人增加设计费。
2.6 承包方式? 固定费率包干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 设计应体现采购人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体现地方特色、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 在设计过程中,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并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 47 号)文件规定执行。 ]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资质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 “ 正 常 ” (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 10 天内任一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的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须有企业状态内容)。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3.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职称专业说明: 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
4.4.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4.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 1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 2 :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4.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 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时间为准)以来完成单项工程投资额 1500 万元或以上的园林或绿化或景观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如合同无法体现投资额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5. 报名要求及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 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公休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应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向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2 获取采购文件具体事宜:
1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2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可通过电子 邮件 提交 或现场 提交 。 电 子邮件须提供的 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资质证书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如有 ) 复印件。请将以上资料作为邮件附件,在报名截止当天 24 : 00 时前,以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 863883084@qq.com 。现场提交资料的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并加盖公章。
3 )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资料,没有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接受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 1 个日历天(含当天,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已到达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 33 号机械装备产业园 1 号楼 8 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的 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 〕 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shunde.gov.cn/shdz/ )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异议与投诉
9.1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提出)。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自知道并应当最迟在开标前一天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以及采购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通过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采购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人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 联系方式
(一)采 购 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 33 号机械装备产业园 1 号楼 8 楼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757-2636284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 1 号车创置业广场 1 栋 1009 室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叶工
电 话: 0757-28090670
传 真: 0757-28090670
电子邮件: 2089984903@qq.com
(三)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 0757-26362802
监督及异议受理邮箱: shunshengjianshe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