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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立法赋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2024-03-08 18:252540

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抓手,聚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统筹推进古城保护利用。2023年9月,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标志着滁州名城保护正式步入法治阶段,也是国内极少数完成立法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备城市、安徽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滁州市拥有1600多年的建城史。滁州古城初创于三国,成型于隋唐,宋代为抗金而修葺,明代扩建而成定制,清代沿袭续修,素有“江淮保障”之称,是拱卫南京的“金陵锁钥”,拥有名扬遐迩的琅琊山和历史悠久的古城,以醉翁亭、丰乐亭为标志的“千年亭城”文化贯通古今。明代人文气象恢弘,朱元璋在滁建功立业,敕建柏子龙潭,南京太仆寺署滁260余年,王阳明在滁州丰山下聚徒讲学,对后世影响深远。目前滁州市拥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座、历史文化街区4片、历史地段8片,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中国传统村落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省级传统村落6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4处、历史建筑159处和不可移动文物1288处,划定古城历史城区3.74平方公里。

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滁州市组建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将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及县域经济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出台《滁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三张清单”,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市人大、市政协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列为参政议政的重要课题,多次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调研。

2023年以来,滁州市共召开各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题工作会议5次。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通过组织志愿者活动、开展“曼舞亭城古韵琅琊”“一尘说滁州”等文旅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历史文化的认识和保护意识,讲好古城故事,还原滁州生活记忆。

推动立法规范保护

为加强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推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滁州市人大将《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起草组通过编制参考资料汇编、实地走访调研、外出考察学习、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立法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征求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形式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83条,不断完善草案,又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审定后最终定稿。

《条例》明确了古城保护范围、保护利用要求和保护主体的权利责任等,重点保护滁州古城“双水、双关、双瓮”的明清城池整体格局,延续“西倚琅琊,东临清流,山城水交织”的历史环境,重点加强北大街、金刚巷、遵阳街3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构建保护规划体系,明确保护责任人权利义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滁州市依法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也有利于增强文化自信,延续滁州市独特鲜明的文化传统。

加强摸排完善制度

滁州市率先开展历史地段划定公布,围绕“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基本要求,摸排市域各个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围绕7大类21项认定标准,划定历史地段8片、保护范围78.9公顷,排查文物保护单位9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8处、历史建筑36处,传统风貌建筑96处、历史街巷38条。

2023年9月,滁州市政府正式公布全市第一批历史地段名录,菜市街-长巷、乌衣老街、云霁街、袁家湾老街等8片历史地段入选,在全省率先完成公布,也是继莆田、金华之后国内第一批公布历史地段的地市。同时,率先开展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实行规划“三级审查”制度,发放调查问卷2000余份,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00余条,多次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及复审会议。

联审联批突显特色

滁州市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紧抓滁州市获批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之一的难得机遇,科学编制了名城保护规划,谋划实施一批古城保护项目,持续完善古城区域功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

滁州市建立联审联批制度,要求古城内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市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联合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立足凸显“双关双瓮、五楼双塔、三桥六城门”历史风采,修缮完成滁州中学凹字楼、津浦铁路滁县站旧址公务楼2处文物点,修复章益、吴棠2处名人故居,综合改造景观水系3处,重建太仆寺等历史地标8个,对北大街、金刚巷历史文化街区9.32公顷范围内实施保护修缮工程,通过“微更新、微循环、微改造”的“绣花功夫”织补街区肌理,活化利用传统院落,计划修缮民居335户,形成特色文化博览街坊,提升旅游服务功能,打造古城旅游服务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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