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牛地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NBLX-JL2021-14)
1. 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以《南部铁路公司临时项目计划安排通知单》(编号:LJH-2021-003号)批准列入2021年南部铁路公司技改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南部铁路投资。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该技改项目实施内容为在新陶线大牛地站区新建水源井1眼,项目投资估算50.0万元。
建设地点:新陶线大牛地站区。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2.1 办理水源井取水许可证;井深暂按不小于150m考虑,依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取水花管长度≥1/3井深;出水量≥10m3/h;
2.2 开口直径不小于600㎜;填滤料厚度不小于100㎜;井径不小于300㎜,井管厚度≥8㎜;
2.3 监理费: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4 计划工期:60天。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总公司颁验收标准。
2.6 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2 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参建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4 投标人在 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近 3 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5 投标人在 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近 3 年)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查询记录。
3.6 该项目中标单位均须按中标后相关规定履行后续程序,对不履约的单位,招标人有权将该项目收回,按程序重新公告,遴选其他实施单位,并对违约单位纳入黑名单,规定期限内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4. 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该工程的单位,请于2021年9月28日14:00时前,向招标人(鄂尔
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1份)。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5.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5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7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5.9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5.10 财务状况证明。
6.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
电话:0471-2241687
7.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9号呼铁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楼412室
邮编:010050
联系人:程鹏
电话: 0471-224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