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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1-06-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1104
导读

本招标项目城发·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渌发改招核[2020]15号文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渌发改招核[2020]15号文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发·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株洲市渌口区南洲生态新城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785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1687.8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61273.93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0413.88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8F住宅、2栋11F住宅、2栋11+1F住宅、3栋11F人才公寓、1栋6F人才公寓,停车位570个(地上30个,地下540个)。项目总投资为40493.28万元。本项目部分采用装配式建筑,要求绿色建筑达到基本级标准。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承包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3栋11F人才公寓、1栋6F人才公寓工期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规范标准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适用于施工单位)处于有效期内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适用于设计单位)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还须是在湖南省内具有装配式建造产业基地企业(含参股企业),以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发布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PC构件生产基地的通知》(湘住联办函[2018]5号)、湖南省住宅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我省2019年度新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PC构件生产基地有关信息发布的通知》(湘住联办函[2020]3号)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定2020年湖南省第六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湘建科函[2020]151号)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文件资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以供评委评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兼任),且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资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8月-2021年7月)必须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加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类似业绩的指标要求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


3.5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8月2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1年8月2日09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1)。


7.4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渌口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设计补偿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1-2768915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武装部院内


联 系 人: 范先生


电 话: 0731-28574158


招标代理公司: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金茂尚都A座503


联 系 人:王磊、周加乐


联 系 电 话:0731-28896978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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