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梅帕塘水库工程已由藏发改农经函【2020】3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法人为: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梅帕塘水库工程
2.2项目地点:那曲市巴青县杂色镇梅帕塘村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概况:梅帕塘水库位于怒江上游一级支流索曲中游河段,地处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巴青县杂色镇境内,工程开发任务为灌溉、供水、发电,并为当地生态保护创造条件。梅帕塘水库正常蓄水位和汛期限制水位均为4125.0米,死水位为4122.0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125.0米,1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4125.44米;水库总库容为2410万立方米。
水库大坝采用混合坝,左岸及河床布置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右岸阶地布置土工膜砂砾石坝,坝顶总长为539米,坝顶高程为4127米。混凝土重力坝从左岸至右岸依次布置左岸非溢流坝段、门库坝段、溢流表孔坝段、泄洪排沙底孔坝段、电站进水口坝段、供水取水口坝段和右岸非溢流坝段,最大坝高55.0米;右岸砂砾石坝最大坝高8.0米,坝后式电站厂房布置在右岸,生态放水管利用电站引水旁通管;鱼道布置在右岸,进口位于电站尾水下游,出口布置在重力坝右岸非溢流坝段。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48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独立法人,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近10年(201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中型及以上类似水利水电工程已完或在建施工业绩(已完工程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在建工程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工程业绩查询截图或业主证明。
3.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 85%及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3.6上述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印章,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是本公司人员,并提供近3月连续的社保证明)、经办人身份证。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查询截图,装订成册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水利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1号(那曲市色尼区文化路高档商住小区)
联系人:刘先生、谭先生
联系电话:15810672869、18798730059??座机:0896-3337664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新正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世界城珑怡B区
联系人: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