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滨江镇大何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的 大何庄村何北十组门前道路硬质化工程 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镇补 ,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泰兴市滨江镇
(2)工程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 298170.14 元, 招标人期望值为招标控制价乘以8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期望值的为无效报价) 。
(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方案规定的内容,包括路床整平压实、20cm原槽掺灰6%、10cm碎石垫层、15cmC30商砼面层等
4、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镇奖补资金到位后付合同总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审计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付清审计价的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相应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
( 5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办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 21 年 11 月 29 日上午8: 3 0起至 20 21 年 12 月 01 日下午17: 3 0。 至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辅楼二楼2 02 室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 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7、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8、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滨江镇大何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电话: |
钱小红 0523-80738706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
联系人: |
黄波 |
电话: |
13814472966 |
日期: |
2021 年 11 月 29 日 |